非甲烷总烃检测方法标准讲解:HJ 38-2017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,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。该标准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,2018年4月1日起实施,是对1999年发布的HJ/T 38-1999的修订。
9100H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
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。当进样体积为1.0 ml时,本方法测定总烃、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.06 mg/m³(以甲烷计),测定下限均为0.24 mg/m³(以甲烷计);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.07 mg/m³(以碳计),测定下限为0.28 mg/m³(以碳计)。
方法原理
该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,利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FID)分别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,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。具体步骤包括样品采集、气相色谱分析、结果计算等。
试剂和材料
分析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和蒸馏水。所需试剂包括除烃空气、甲烷标准气、氮气、氢气等。
仪器和设备
所需仪器和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、采样容器、采样装置、样品保存箱等。气相色谱仪应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和合适的色谱柱。
样品采集和处理
样品采集可采用气袋法或玻璃注射器法,采样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连接和操作。样品采集后应尽快进行分析,以避免样品发生变化。
结果计算与表示
测定结果以甲烷或碳计,根据标准曲线法计算出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。
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
为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应进行严格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,包括定期校准仪器、使用标准气体进行校准、进行空白试验和重复试验等。